第六章 现场安全制度-2023年度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章 现场安全制度
6-1班组安全制度
1、目的
为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班组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本单位,班组安全工作影响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班组入手,为此特设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生产车间的生产班组、辅助生产班组(化验班组、维修班组等),公司级直属班组(仓储、小车班班组等)。
3、职责
3.1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生产班组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各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的班组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3.2车间负责对生产班组现场管理、安全生产进行考核。
3.3设备管理员负责对生产班组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进行考核。
4、班组安全管理内容
4.1班组基础建设,配置班组岗位,调整人员结构,建立健全班组安全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对班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进行考核。
4.2生产现场管理,执行生产现场管理标准,实施定置管理,保证现场环境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4.3安全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4.4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运行安全。
4.5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教育。
4.6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现场隐患。
4.7维护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备设施与器材。
5、班组建设
5.1各生产车间、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班组安全生产基本任务,制定班组定岗、定员计划,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5.2生产车间、管理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定期对班组长进行相关培训,明确班组长责任。
5.3班组长定期对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并记录活动情况,确保活动效果。
5.4班组长人选由各生产单位(部门)选拔,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员备案,生产车间应建立健全班组长工作档案。
6、生产现场管理
各班组应保持现场安全无隐患、清洁环境卫生、进行简单的设备维护。
7、安全操作
7.1班组长应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监控生产整体运行安全,及时与生产线各岗位联系,调整生产运行指标,巡回检查生产(班组生产)隐患,协调处理操作问题,保证生产安全运行。
7.2各岗位操作人员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调整操作指标在工艺技术指标规定范围之内,监控岗位危险源变化、设备运行情况、岗位作业环境等。
8、设备控制
8.1操作人员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监控设备运行,发现设备隐患,通知维修人员,并配合处置。
8.2维护人员定时维护保养机电设备,保持机电设备完好、无故障。
9、消防防护器材维护
班组人员工作期间应维护生产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数量、存放位置、符合规定,如有异常及时汇报。
10 总结班组工作
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内容管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生产车间反馈,做为核算工资的依据,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对模范人员进行表彰和鼓励。
11、班组考核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应随时监控班组操作规程落实情况,杜绝违章作业,制止违章行为,对屡次违章人员应责令下岗。对班组安全操作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与班组绩效考核工资挂勾。
12、工作记录
各班组应建立健全本班组工作记录;生产车间应建立健全班组管理台账、班组长档案。
6-2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的各项活动。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并每月对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3.2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管理部门安全活动。
3.3各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的安全活动。
4、控制程序
4.1安全环保部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4.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总经理每季度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主任每月参加两次本车间的班组安全活动,各有关领导每月要参加1次其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班组安全活动。
4.3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不少于2学时。
4.4活动内容一般有: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4.5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环保部要定期检查,并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
5、相关记录
《月度安全活动计划》
《安全活动记录》
6-3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3、职责
3.1车间负责人为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3.2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3各车间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4、控制程序
4.1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技术部。
4.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4.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总工批准,批准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
4.4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4.4.1生产技术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环保部。
4.4.3安全环保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技术部。
4.4.4审核结束后,由生产技术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总工签字批准。
4.5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技术部,一份车间存查。
4.6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技术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4.7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全环保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4.8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4.9生产车间按照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
5、相关记录
《开车前安全检查表》
《设备检修记录》
《停车记录》
6-4装置开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装置安全开、停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分管安全、环保副经理为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
3.2生产技术部负责开车设备的联合确认、协调公用物料的停送以及开停车进度的编制工作。
3.3分管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开停车方案和开车设备的联合确认工作。
3.4安全环保部负责开、停车方案中安全措施、危险源辨识审批,开车设备的联合确认工作及对开、停车过程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
3.5各车间负责开停车方案(包括:危险源辨识、安全措施、开停车步骤、开停车事故应急预案等)、开停车确认表的编制以及物料停送、开车设备确认工作。
4、内容
4.1开车
(1)开车前车间必须进行开车安全条件的检查,填写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班长、车间工艺副主任、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公用物料停送单必须要物料相关的车间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2)检查是否编制开车方案,开车确认表由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开车;
(3)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开车方案措施等资料的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4)开车时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控制失效的影响、人为因素等各种危险是否得到消除或控制。
(5)开车前必须首先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
(6)检查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联络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7)检查确认各种条件具备且办理开车确认单后开车,开车过程中必须由生产技术部统一指挥,各车间主任指挥车间操作并加强各个岗位的监控,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8)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温度和压力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9)开车过程中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按照开车方案中的应急预案执行,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10)严格做到“四不开车”,即:条件不具备不开车,程序不清楚不开车,指挥不在场不开车,出现问题不解决不开车
4.2停车
(1)公用物料停送单必须要物料相关的车间主任及调度室签字确认后方可停送。
(2)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停车方案等相关资料的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3)停车时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控制失效的影响、人为因素等各种危险是否得到消除或控制。
(4)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及停车方案的要求。。
(5)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6)冬季停车时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调整好暖气设施,保证车间内的温度,并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和疏水器的情况,防止冻坏。
6-5检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管理。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对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管理。
3.2使用单位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控制程序
4.1分类
根据设备检维修的内容划分为小修、中修、大修。
4.1.1设备小修:是对设备设施的易损件或一般缺陷进行维护性的检查和修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1.2设备中修:对设备设施的某些主要部件进行更换或修理,保持两次大修期间的应有能力。
4.1.3设备大修:是对设备设施进行彻底修理,恢复和提高设备性能,改善设备技术状况的检修。
4.2检维修计划
设备科每年的12月份根据生产任务、设备检维修间隔期等制定下一年度的检维修计划,报主管负责人审批。在编制检修计划同时,分别编制备品备件、材料计划及工机具使用计划。在检修计划中要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3检维修管理
检维修分为按计划进行的检维修和处理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维修。
4.3.1检维修前的准备
4.3.1.1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设备科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并会同设备所在车间进行危害、有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3.1.2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
4.3.1.3设备检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3.1.4检维修前的交付手续由设备所在车间办理。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维修安全要求。
4.3.2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3.2.1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
4.3.2.2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3.2.3检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3.2.4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和检维修安全措施。
4.3.3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3.1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上。
4.3.3.2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3.3.3转动设备检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3.4对检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3.3.5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3.3.6对检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需探伤后方可使用。
4.3.3.7对检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3.3.9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3.3.10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3.3.11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3.3.12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3.4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3.4.1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4.2检维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相关安全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4.3.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3.4.5对《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3.5.2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
4.3.5.3因检维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3.5.4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3.5.5检维修项目负责人会同设备所在车间和有关部门,对检维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3.6《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3.6.1《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科负责管理。
4.3.6.2检维修前,设备所在车间、设备科应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设备所在车间、设备科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4安全环保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设备所在车间负责办理《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科、安全环保部各存档一份。
5、相关记录
《检维修计划》
《设备检维修记录》
《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
《设备检维修现场安全检查表》
《检维修交付安全生产手续》
6-6作业前风险分析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现场作业安全,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操作、工程施工、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前准备工作。
3、职责
分管安全、环保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作业前风险分析的管理工作,各生产单位、公用工程单位组织实施。
4、内容
4.1各单位应根据生产操作、工程建设、检维修、维护保养等作业的特点,作业前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风险。
4.2作业前风险分析的内容要涵盖作业过程的步骤、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作业环境的特点以及作业人员的情况等,分析准确、科学、符合实际。
4.3未实施作业前风险分析并告知作业人员、预防控制措施不落实不得作业。
4.4分管安全、环保副总经理对各单位作业风险分析进行监督检查。
4.5各生产、施工、检修、维护保养单位应做好作业前风险分析记录。
6-7检修用料、废料堆放存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现场材料堆放和存储,美化生产区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修用料和检修废料的管理。
3、职责
(1)各车间负责辖区内检修用料和废料的规范化管理,各车间设备副主任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
(2)生产技术部和行政部负责对各车间检修用料和废料堆放存储管理进行督查。
4、内容
(1)各车间应当在本车间内设置或选取少于三处的检修用料专用堆放场所,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腐设施或苫盖材料。
(2)严禁各车间将检修用料以任何借口随处或胡乱堆放。为便于检修确需在专用堆放场所外短时间(不超过4小时)堆放的,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批准方可;为便于检修确需在专用堆放场所外较长时间(超过4小时)堆放的,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和行政部批准方可。
(3)检修用料应符合美观、稳固、方便取用、节约空间、不影响通行和操作的基本原则堆放。
(4)检修后废料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分类堆放存储。可利用的按类别放入检修用料堆场。不可利用的,铁器或有售卖价值的,统一送至3#配电室废料堆场存储;不具有售卖价值的,统一弃至北山脚下垃圾场内。
(5)各车间应当在检修用料专门堆场设置醒目的标志牌。
(6)若督查发现检修用料或检修废料不按上述规定存储,按1000元/次对车间进行处罚,按300元/次对该车间设备副主任进行连带处罚。
6-8煤堆苫盖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控制煤堆扬尘,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公司厂区空气质量,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露天煤堆管理。
3、职责
(1)各煤堆场所属车间为该污染源的责任单位,相应车间主任为苫盖第一责任人;
(2)安全环保部、行政部、生产技术部负责督查各煤堆场苫盖情况。
4、控制程序
(1)各煤堆所属车间必须保证煤堆及时、有效、全面苫盖。
(2)原则上除推、卸煤时,短时间局部掀开苫布外,不允许有煤堆未苫盖或苫盖不严密现象。
(3)煤堆场周边散落粉煤灰必须按需收集,加湿送至备煤车间受煤坑处,及时备煤,入炉炼焦,避免二次逸散。
(4)各煤堆所属车间,应根据煤堆储量变化备足和回收苫布,以防苫布不足和苫布资源浪费。
(5)若督查发现煤堆苫盖不及时或不完全现象,按1000元/次对车间进行处罚,按300元/次对该车间主任进行连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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